投稿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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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专项规划及

来源:中国高新科技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08-01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专项规划及城市设计编制工作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惠州大道110号八方新越18楼1805室(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专项规划及城市设计编制工作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惠州大道110号八方新越18楼1805室(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1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JQHZ06

项目名称:惠州市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专项规划及城市设计编制工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145,000.00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2,145,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惠州市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专项规划及城市设计编制工作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 备注

01 惠州市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专项规划及城市设计编制工作 ¥2,145,000.00元

合计 ¥2,145,000.00元

供应商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其它:具体采购内容和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规划工期安排不包含成果公示、报批等审查、审批流程所需时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参照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各方的)。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各方的)。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各方的)。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须联合体成员共同盖章)。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须联合体成员共同盖章)。

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至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须查询各方的)。

3.3.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和土地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如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主办方需具有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

注: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城乡规划编制单位需要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申请办理资质延续手续"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于2018年12月29日发布的《关于不再受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申报的函》要求"不再受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申报,不再开展相关审查审批工作"的规定,本项目投标单位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证书有效期在2019年3月28日之后届满,视为有效;如相关主管部门有最新政策,按最新政策执行。

文章来源:《中国高新科技》 网址: http://www.zggxkjzz.cn/zonghexinwen/2020/0801/4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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