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指南
一、来稿必须是作者独立取得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成果,来稿的文字复制比(相似度或重复率)必须低于用稿标准,引用部分文字的要在参考文献中注明;署名和作者单位无误,未曾以任何形式用任何文种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未一稿多投。 二、来稿除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之外,不侵犯任何版权或损害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如果20天后未收到本刊的录用通知,可自行处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来稿经审阅通过,编辑部会将修改意见反馈给您,您应在收到通知7天内提交修改稿。作者享有引用和复制该文的权利及著作权法的其它权利。 四、一般来说,4500字(电脑WORD统计,图表另计)以下的文章,不能说清问题,很难保证学术质量,本刊恕不受理。 五、论文格式及要素:标题、作者、工作单位全称(院系处室)、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遵从国家标准:GB\T7714-2005,点击查看参考文献格式示例)、作者简介(100字内)、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 六、处理流程:(1) 通过电子邮件将稿件发到我刊唯一投稿信箱(2)我刊初审周期为2-3个工作日,请在投稿3天后查看您的邮箱,收阅我们的审稿回复或用稿通知;若30天内没有收到我们的回复,稿件可自行处理。(3)按用稿通知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稿件将进入出版程序。(4) 杂志出刊后,我们会按照您提供的地址免费奉寄样刊。 七、凡向文教资料杂志社投稿者均被视为接受如下声明:(1)稿件必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属原创作品(包括翻译),杜绝抄袭行为,严禁学术腐败现象,严格学术不端检测,如发现系抄袭作品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本刊不承担任何民事连带责任。(2)本刊发表的所有文章,除另有说明外,只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刊观点。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和争议本刊不受任何牵连。(3)本刊拥有自主编辑权,但仅限于不违背作者原意的技术性调整。如必须进行重大改动的,编辑部有义务告知作者,或由作者授权编辑修改,或提出意见由作者自己修改。(4)作品在《文教资料》发表后,作者同意其电子版同时发布在文教资料杂志社官方网上。(5)作者同意将其拥有的对其论文的汇编权、翻译权、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网络传播权、发行权等权利在世界范围内无限期转让给《文教资料》杂志社。本刊在与国内外文献数据库或检索系统进行交流合作时,不再征询作者意见,并且不再支付稿酬。 九、特别欢迎用电子文档投稿,或邮寄编辑部,勿邮寄私人,以免延误稿件处理时间。

对创新发展互联网金融服务三农的思考

来源:中国高新科技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3-10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一、互联网金融服务“三农”创新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国农村信息网络技术的日益普及,农业现代化、农村数字化、农民网络化渐成常态,互联网金融与服务“三农”的

一、互联网金融服务“三农”创新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国农村信息网络技术的日益普及,农业现代化、农村数字化、农民网络化渐成常态,互联网金融与服务“三农”的结合必将成为农行创新转型的新的亮点。但互联网金融目前在农村还处于初始阶段,线上贷款融资、结算手段还较滞后。具体表现在:

(一)服务理念有待提升。虽然农行已构建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但对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推广与服务配合仍显不足,尤其是基层行的业务管理和业务营销仍未改进,品牌建设明显滞后。

(二)实际进程难尽人意。近年来,农业银行尽管已把互联网金融服务“三农”列为全行的“一号工程”,创新推出线上线下“三农”金融服务模式和产品,但距离新时代乡村振兴规划要求还存在不少差距。虽然目前农行互联网金融服务“三农”产品和渠道日渐丰富,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存在,真正能适应农村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信贷产品、服务项目还不够,相关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占比仍然较小,不少农村地区甚至还存在电子化金融产品盲区。

(三)风险控制仍有难度。互联网“三农”金融业务作为传统金融业务与新兴互联网技术相结合的产物,具有金融与互联网双重的安全风险,加上其本身又处在初始阶段,远未达到传统金融业务那样完备的风险控制和奖罚机制,此外还由于当下农户和相关企业守信意识仍然较弱,很多农民缺乏信用记录、贷款抵押物及担保人等原因,使得农行现有的评估体系不能部分满足调查取证需求,从而导致互联网“三农”金融业务风险防控难以有效到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行互联网“三农”金融业务的快速发展。

(四)金融生态有待改善。一是普及程度有待提高。一方面许多农村地区互联网基础设施还不普及,导致互联网金融的前期投入较大,另一方面由于互联网基础设施薄弱,导致农村的诸多相关生产、交易信息难以实施数字化管理,给农行大数据风控、征信、风险定价、行业分析等工作带来诸多不便。此外目前农村仍有较多的农户不习惯使用互联网,相关的金融知识也较为薄弱,因此培养农户消费习惯、满足大多数农户金融服务需求依然是互联网金融服务“三农”“瓶颈”之一。二是立法监管还较滞后。由于我国农村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时间不长,其业务流程、运营方式相较传统业务更加复杂,监管方式与监管环境更需严格,而与此相对应的金融法律法规却明显滞后,至今尚未形成一部针对农村互联网金融运营规则、运营方式和产生纠纷后处理方法的法律,各自为政、各行其事情况比较突出,同时在监管体系方面还存在监管主体不明确、部分业务监管过度、部分业务监管不足等问题。

(五)人才供给难以到位。互联网金融业务作为一项科技含量极高的新兴业务,需要一大批思想前卫、底蕴深厚、训练有素的复合型创新人才,而农业银行作为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由于历史原因长期存在着员工年龄老化、知识结构单一等问题,既懂“三农”金融又懂互联网的复合型专业人才严重匮乏,自身“吸引人才、培养人才、留住人才”的考核激励机制又不够完善,不仅难以支撑其现有业务的有序开展,而且还无法满足新时代乡村振兴规划、开创农行互联网“三农”金融业务新局面的实际要求。

二、创新发展互联网金融服务“三农”的有效途径

(一)更新观念、厘清思路,全面确立互联网“三农”金融业务优先发展战略思维。一要从应对技术性脱媒挑战的高度力抓互联网金融服务“三农”。以渠道脱媒、资金脱媒、信息脱媒、客户关系脱媒为代表的技术性脱媒正在削弱农行的传统优势,农行原有的网点网络、存贷规模、客户数量优势正在不断削弱,为此,必须及早居安思危、主动创新,全面确立互联网企业的战略思维,提升新时代互联网金融服务“三农”的能力。二要从提升服务营销能力的内在需求力抓互联网金融服务“三农”。由于受制于人力资源、技术手段、服务理念及方式等方面的制约,农行在服务营销能力的持续提升上遇到了瓶颈,而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客户更加注重服务体验和互动交流,这就要求农行进一步强化“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以开放平等的心态、互动交流的模式给客户创造更好的体验感受,创建更被客户认可的服务品牌。三要从助推农行创新转型的高度力抓互联网金融服务“三农”。“面向‘三农’、服务城乡”历来是农行事业的崇高使命,互联网金融服务“三农”能够有效培育农行新的利润增长点,能够从理念创新、技术创新、服务模式创新中培育新的竞争优势,加快农行各项工作创新转型。

文章来源:《中国高新科技》 网址: http://www.zggxkjzz.cn/qikandaodu/2021/0310/926.html



上一篇:科海渐欲迷人眼苏教版八上第六单元拓展阅读
下一篇:设计创新再升级同期活动即将解密

中国高新科技投稿 | 中国高新科技编辑部| 中国高新科技版面费 | 中国高新科技论文发表 | 中国高新科技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中国高新科技》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